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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时代个人生活与劳动者权益保障系列(第四篇:劳动者权益保障)

来源:请选择 时间: 2021-08-19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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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劳动者权益保障

一、工伤

(一)相关定义

1、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工伤:是指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劳动者在从事工作活动或者与工作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意外伤害和或者不良因素造成的职业病伤害。

(二)哪些情形属于工伤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④患职业病的;

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③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①项、第②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③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3、职工符合第1条、第2条的1情形,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①故意犯罪的;

②醉酒或者吸毒的;

③自残或者自杀的。

(三)工伤申请

1、申请时间

①一般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②除第一种情形之外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2、申请提交资料

①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②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③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四)工伤认定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五)工伤待遇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停工留薪期工资一般不超过12个月)、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除一般伤害的赔偿项目之外,另外还有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1-6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二、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各种“假期”

(一)年休假(简称“年假”)

1、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①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②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③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④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⑤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4、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5、年休假也应符合公司安排,提前申请,合理安排时间,做好工作交接。

(二)医疗期(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1、计算方法: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①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②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2、待遇: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医疗期满怎么处理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三)其余“假期”

1、除此之外员工一般还享有产假(陪产假)、丧假、病假、婚假等。

2、病假:病假应提交符合公司规定的医嘱、病假条等材料。

3、建议休假均应提前申请,合理安排时间,做好工作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