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四川乐汉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3/10/17 浏览次数:

 

1. 比选条件

本项目为四川乐汉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项目业主为四川乐汉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业主自筹。现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内容:四川乐汉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宣传片一部,片长6-8分钟。

2.2 项目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至雅安市汉源县。

2.3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周期两个月,企业宣传片需要在2023年12月底前交付内。

2.3 最高限价:人民币250000元(大写:贰拾伍万元)。

3.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 具有较好的财务能力,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不亏损,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3 近三年无违约及违法情况

3.4 2021528日至今具有两个及以上在蜀道集团内部系统不同高速公路拍摄相关视频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10月17日开始在四川乐汉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站地址http://www.sclhgs.com)免费下载比选文件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比选文件有关通知(若有)由申请人在四川乐汉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站地址http://www.sclhgs.com)自行查阅与下载。

4.3 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报价期适时关注上述网站,井及时下载比选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比选人联系,因未能及时下载通知书(如果有)的相关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5.1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下午3:30(北京时间),地点:四川乐汉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峨眉山市水井村交通街12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评审地点

6.1评审地点:四川乐汉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中心会议室。

6.2评审时间:2023年10月23日下午3:30(北京时间)。

7. 比选结果告知

比选人对确定的中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未中选人不另发书面通知。

8. 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乐汉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峨眉山市水井村交通街12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833)6320071

9. 附件

企业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公开比选

 

 

 

 

  比选人:四川乐汉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31017